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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学管理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制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的量,以学分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以选课为中心,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教师等。
  二、学分制收费标准
  1.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将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各专业最低学分(不含重修取得的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2.专业学费标准:
  专业学费由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扣除学分学费后确定。各专业学费标准为5800元/学年。
  3.学分学费标准
  学分学费为学生修读课程所需缴纳的费用。四年制本科专业基准学分为180分,每学年平均45学分。全院各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相同,均为每学分160元。每学年平均学分学费为 7200元。
  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若超过基准学分,超出部分正常学习时(不含重修)免收学分学费。学生在校期间修读课程超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的部分,按标准需另行缴纳学分学费。
  表1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
│    \   类别   │  一般专业、艺术类专业            │
│标准   \       │                        │
├────────────┼────────────────────────┤
│  学年制收费标准   │  13000元/学年                │
├─────┬──────┼────────────────────────┤
│     │  专业学费│  5800元/学年                │
│学分制收费│      │                        │
│     ├──────┼────────────────────────┤
│  标准 │      │  160元/学分                 │
│     │  学分学费│  平均7200元/学年(按一次性修满毕业最低学分计算)│
└─────┴──────┴────────────────────────┘

  三、重修、辅修、免修、转专业、延长学习年限收费
  1.修读课程首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具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需重新学习,按学分学费标准缴纳该课程的重修学分学费。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免缴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按学分学费收费标准缴纳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
  3.经学院同意免修的课程不收费,也不收取免修考试费。
  4.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的专业学费。同时,按转入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5.对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校按延长期内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四、退费
  1.学生每学期选定任选课程后,学校给予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因各种原因退选课程,试修期间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修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2.学生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退还其当年的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当年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专业学费。学分学费退费按退选课程退费规定处理。
  3.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停学或参军的,已缴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可转入复学后使用,也可按照退学退费的规定退还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休学期满复读,应按随读年级和专业标准收取学费。
  五、收费管理
  1.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应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2.由于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每学年的学分及学生选课情况各不相同,可能会导致部分学生在某学年的实际学分学费超过平均学分学费,但只要所修读学分(不含重修、辅修)不超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学费预收总额(四学年预收累计)将不超过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总额。
  3.凡发生重修、辅修、免修、转专业、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况需另行缴纳学分学费或退费的,学生应按学分收费标准先行缴清(或退清)相应学费,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学生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或选课前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后方可注册。少数特别困难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注册选课。对未按规定缴足各项费用,又未办妥缓缴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选课。
  六、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10级及以后年级学生,从发文之日起执行。2010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学院原规定执行。
  2.本办法学院授权财务处、教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
│    │             │毕业时 │ 单位学│ 总学分│ 每学年│ 总专业│    │
│ 院系 │  专业名称       │要求总 │ 分学费│ 学费 │ 专业学│ 学费 │ 总学费│
│    │             │    │    │    │    │    │ (元) │
│    │             │ 学分 │ (元) │ (元) │ 费(元)│ (元) │    │
├────┼─────────────┼────┼────┼────┼────┼────┼────┤
│ 园林 │园林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艺术系│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环境 │环境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工程系│ 给排水水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 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土木 │ 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  180 │  160 │28800  │5800  │23200  │52000  │
│    ├─────────────┼────┼────┼────┼────┼────┼────┤
│ 工程系│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 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  │    │    │    │    │    │    │
│    │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管理)          │    │    │    │    │    │    │
└────┴─────────────┴────┴────┴────┴────┴────┴────┘
┌─────┬─────────────┬────┬────┬────┬────┬────┬─────┐
│     │             │毕业时 │单位学 │总学分 │ 每学年│ 总专业│ 总学费 │
│ 院系  │  专业名称       │要求总 │分学费 │ 学费 │ 专业学│ 学费 │     │
│     │             │ 学分 │(元)  │ (元) │ 费(元)│ (元) │ (元)  │
├─────┼─────────────┼────┼────┼────┼────┼────┼─────┤
│     │ 电子信息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 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技术)│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电子与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   │    │    │    │    │    │     │
│     │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息工程系│技术)           │    │    │    │    │    │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   │    │    │    │    │    │     │
│     │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机工程)          │    │    │    │    │    │     │
├─────┼─────────────┼────┼────┼────┼────┼────┼─────┤
│ 生物与化│ 应用化学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学工程系│             │    │    │    │    │    │     │
├─────┼─────────────┼────┼────┼────┼────┼────┼─────┤
│ 机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工商管理(公司理财)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投资管理)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工商管理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系  │             │    │    │    │    │    │     │
│     ├─────────────┼────┼────┼────┼────┼────┼─────┤
│     │市场营销(物流营销与策划)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常熟理工学院虞山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推进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我校在校学生应缴纳学费。
  第二条 我校采用学分制的学籍管理制度,以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 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分两部分计收。学分学费按学分收取,每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80元,学生每学年交纳的学分学费总额等于该学生选读课程的总学分乘以80元。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生每学年专业学费的计算,为学生在校标准学制四年的学年学费总和减去按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折算的学分学费差再除以四。
  第四条 学费的缴纳及收取办法,学校对学费实行按学年预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的管理办法。每学年初按照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该学年结束时,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所修学分的情况,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
  第五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四年,弹性学制三至六年。对于按照弹性学制学习学生的学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1)学生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免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的,免收半年专业学费;(2)对超过标准学制年限的学生,如已按标准学制缴纳了专业学费的,则学校不再收取专业学费,只收取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六条 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更多的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力,对于在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要求加(选、辅)修其他专业课程的学生,按照所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免收加(选、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
  第七条 学生每学期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给予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学生在所修课程开课一半时间内,按照本人申请、院(系)审核、教务处审批的程序办理退选手续的课程,免收该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该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八条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免收学分学费。
  第九条 经学校批准通过课程免修考核者,带有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学费标准缴纳三分之一的学分学费,其它课程不收学分学费。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应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如需补修课程,按照补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一条 学生因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免收该学年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免收该学年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还该学年专业学费。
  学生因休学、参军等暂停学业,复学后,专业学费按随读年级标准以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经批准转入我校或出国学习后又复学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学分互认方式承认学生的成绩和学分,可免收其相应的学分学费。
  第十三条 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后,学校为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第十四条 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或该课程替代课程的,按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级学生起执行,由教务处、财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常熟理工学院虞山学院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
│              │毕业时要│单位学│总学分 │每学年专│总专业 │ 总学费 │
│  专业名称        │    │分学费│ 学费 │ 业学费│ 学费 │     │
│              │求总学分│   │    │    │    │ (元)  │
│              │    │(元) │ (元) │ (元) │ (元) │     │
├──────────────┼────┼───┼────┼────┼────┼─────┤
│汉语言文学(现代文秘)    │  175 │  80│ 14000 │ 9500 │ 38000 │ 52000  │
├──────────────┼────┼───┼────┼────┼────┼─────┤
│英语(翻译)         │  175 │  80│ 14000 │ 9500 │ 38000 │ 52000  │
├──────────────┼────┼───┼────┼────┼────┼─────┤
│日语(翻译)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朝鲜语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德语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市场营销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财务管理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旅游管理          │  175 │  80│ 14000 │ 9500 │ 38000 │ 52000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75 │  80│ 14000 │ 9500 │ 38000 │ 52000  │
├──────────────┼────┼───┼────┼────┼────┼─────┤
│光电信息工程(光伏技术与产业)│  175 │  80│ 14000 │ 9500 │ 38000 │ 52000  │
├──────────────┼────┼───┼────┼────┼────┼─────┤
│自动化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汽车服务工程        │  175 │  80│ 14000 │ 9500 │ 38000 │ 52000  │
├──────────────┼────┼───┼────┼────┼────┼─────┤
│机械电子工程        │  175 │  80│ 14000 │  9500│ 38000 │ 52000  │
├──────────────┼────┼───┼────┼────┼────┼─────┤
│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   │  175 │  80│ 14000 │ 11450 │ 45800 │  59800 │
├──────────────┼────┼───┼────┼────┼────┼─────┤
│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  175 │  80│ 14000 │ 11450 │ 45800 │ 59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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