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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第一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学校将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按学习年限每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第二条 学生每学年应缴费数=每学年专业学费+所选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学生修完本科培养计划规定的各专业最低学分(不含重修取得的学分以及第二课堂学分)所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条 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学生所修的第二课堂学分不需缴纳学分学费。
  第四条 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重新学习课程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只计收学分学费。
  第五条 学校给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六条 在每学期开学后第3周,确定学生课程学分,即作为学分学费的收取依据。学生每学年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应给学生不少于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七条 退学、开除、转学、出国、休学等学生,如在学年第一学期一个月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的,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学期的退还一半;第二学期发生的,专业学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可以比照退学退费的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学生休学期间,不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和专业标准收取学费。
  第九条 凡在校注册学生均按规定标准收取专业学费。学生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少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的,退还半年专业学费。对因特殊原因经批准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学校可按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第十条 未交清专业学费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向所在院(系)申请,报学院学生处、财务处批准,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后注册。未交清上学年学分学费的,考试成绩不予确认。
  第十一条 学生因转专业、变动年级等原因申请免修课程,原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不足的学分学费应予补交。
  第十二条 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应缴纳该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三条 学生应在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前缴清所有学费,否则,不能进入该环节。
  第十四条 结业生在结业后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重修考试者,每学分学费按在校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级开始试行,其它学生按“老生老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
│序  │              │ 毕业时│ 单位学  │ 总学分│ 每学年│ 总专业│ 总学费│
│ 号 │  专业及方向       │ 要求总│ 分学费  │ 学分 │ 专业学│ 学费 │ (元) │
│   │              │ 学分 │ (元)   │ (元) │ 费(元)│ (元) │    │
├───┼──────────────┼────┼──────┼────┼────┼────┼────┤
│  1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 │    │      │    │    │    │    │
│ 2  │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工程)           │    │      │    │    │    │    │
├───┼──────────────┼────┼──────┼────┼────┼────┼────┤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 │    │      │    │    │    │    │
│   │              │    │      │    │    │    │    │
│ 3  │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及自动化)         │    │      │    │    │    │    │
├───┼──────────────┼────┼──────┼────┼────┼────┼────┤
│ 4  │ 工业工程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5  │ 电子信息工程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7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8  │ 自动化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0 │ 环境工程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11  │制药工程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2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3 │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4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5 │ 艺术设计         │  175 │  160   │ 28000 │ 8000 │ 32000 │ 60000 │
└───┴──────────────┴────┴──────┴────┴────┴────┴────┘
┌──┬───────────┬────┬────┬────┬────┬────┬────┐
│  │           │毕业时 │ 单位学│ 总学分│ 每学年│ 总专业│ 总学费│
│序 │  专业及方向    │要求总 │ 分学费│ 学分 │ 专业学│ 学费 │ (元) │
│号 │           │ 学分 │ (元) │ (元) │ 费(元)│ (元) │    │
├──┼───────────┼────┼────┼────┼────┼────┼────┤
│ 16│ 市场营销(物流方向)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7│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19│ 会计学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20│ 人力资源管理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21│ 英语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22│ 英语(商务英语与管理)│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    │    │    │
│24 │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网络工程)      │    │    │    │    │    │    │
├──┼───────────┼────┼────┼────┼────┼────┼────┤
│ 2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75 │  160 │ 28000 │ 6000 │ 24000 │ 52000 │
└──┴───────────┴────┴────┴────┴────┴────┴────┘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化教学管理改革,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10级及以后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专转本学生),2010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学校原规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联合培养办学的收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以选课为中心,允许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教师等。
  第四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院将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按照教学管理规定,本科生必须修完学院规定的各专业最低学分方可毕业。具体各专业及每门课程的学分参见“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分费标准及总学分数确定我院每学分学费的收费标准,国家规定减收学费的按政策规定相应减收。
  第五条 学生每学年学费计算公式:学生每学年应缴费数=每学年专业学费+所选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学生每年按所学专业及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预缴学费。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各专业最低学分(不含重修取得的学分)所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
│     │    │ 文、经、管、│ 理、工、农、│              │
│  类别 │ 艺术类│       │       │  备注          │
│     │    │  法类专业 │  医类专业 │              │
├─────┼────┼───────┼───────┼──────────────┤
│  学费 │ 15000 │  13000   │  13000   │  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
│ (元/年) │    │       │       │              │
├─────┼────┼───────┼───────┼──────────────┤
│ 专业学费│ 9000 │  7000   │  6625   │文、管、经类最低按160学分计 │
│ (元/年)│    │       │       │ 理工类最低按170学分计   │
├─────┼────┼───────┼───────┼──────────────┤
│ 学分学费│  6000│  6000   │  6375   │  每学分单价为150元    │
│ (元/学分)│    │       │       │              │
└─────┴────┴───────┴───────┴──────────────┘

  第六条 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应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第七条 学生在自己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要求加(选、副)修其他专业课程,须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另交学分学费。
  第八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全年专业学费。同时,按转入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第九条 学生每学年初选定修读课程(含副修专业)后,给予两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提出退选的,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提出退选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费;就学时间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条 学生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退还其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专业学费。学分学费退费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可以比照退学退费的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生因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退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十一条 学校给因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对因特殊原因经批准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学院按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应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或选课前缴纳学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方可注册。个别特别困难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注册选课。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秋季新学年起在2010级学生中试行,其他年级按原办法执行。此前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办、教学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
│           │学 │毕业时要 │每学年专 │总专业 │ 单位学│ 总学分│    │
│  专 业      │  │     │ 业学费 │ 学费 │ 分学费│ 学费 │ 总学费│
│           │制 │求总学分 │     │    │    │    │ (元) │
│           │  │     │ (元)  │ (元) │ (元) │ (元) │    │
├───────────┼──┼─────┼─────┼────┼────┼────┼────┤
│应用化学       │ 4 │  168.5│ 6681.25│ 26725 │  150 │ 25275 │ 52000 │
├───────────┼──┼─────┼─────┼────┼────┼────┼────┤
│微电子学       │ 4 │  170  │  6625 │ 26500 │  150 │ 25500 │ 52000 │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4 │  170.5│ 6606.25│ 26425 │  150 │ 25575 │ 52000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172.5│ 6531.25│ 26125 │  150 │ 25875 │ 52000 │
├───────────┼──┼─────┼─────┼────┼────┼────┼────┤
│动物科学(专转本)   │ 2 │  95  │  5875 │ 11750 │  150 │ 14250 │ 26000 │
├───────────┼──┼─────┼─────┼────┼────┼────┼────┤
│工程管理       │ 4 │  178.5│ 6306.25│ 25225 │  150 │ 26775 │ 52000 │
├───────────┼──┼─────┼─────┼────┼────┼────┼────┤
│财务管理       │ 4 │  163.5│ 6868.75│ 27475 │  150 │ 24525 │ 520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  173.5│ 6493.75│ 25975 │  150 │ 26025 │ 52000 │
├───────────┼──┼─────┼─────┼────┼────┼────┼────┤
│法学         │ 4 │  172.5│ 6531.25│ 26125 │  150 │ 25875 │ 52000 │
├───────────┼──┼─────┼─────┼────┼────┼────┼────┤
│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 │ 4 │  160  │  7000 │ 28000 │  150 │ 24000 │ 52000 │
├───────────┼──┼─────┼─────┼────┼────┼────┼────┤
│英语(旅游英语)    │ 4 │  170.5│ 6606.25│ 26425 │  150 │ 25575 │ 52000 │
├───────────┼──┼─────┼─────┼────┼────┼────┼────┤
│英语(商务英语)    │ 4 │  166.5│ 6756.25│ 27025 │  150 │ 24975 │ 52000 │
├───────────┼──┼─────┼─────┼────┼────┼────┼────┤
│朝鲜语        │ 4 │  196.5│ 5631.25│ 22525 │  150 │ 29475 │ 52000 │
├───────────┼──┼─────┼─────┼────┼────┼────┼────┤
│艺术设计(影视动画)  │ 4 │  161.5│ 8943.75│ 35775 │  150 │ 24225 │ 60000 │
├───────────┼──┼─────┼─────┼────┼────┼────┼────┤
│艺术设计(皮具与服饰) │ 4 │  169  │ 8662.5 │ 34650 │  150 │ 25350 │ 60000 │
├───────────┼──┼─────┼─────┼────┼────┼────┼────┤
│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 4 │  169  │ 8662.5 │ 34650 │  150 │ 25350 │ 600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  178.5│ 6306.25│ 25225 │  150 │ 26775 │ 52000 │
└───────────┴──┴─────┴─────┴────┴────┴────┴────┘
┌───────────┬───┬─────┬──────┬─────┬───────┬─────┬──────┐
│           │学  │毕业时要 │每学年专  │总专业  │ 单位学   │ 总学分 │ 总学费  │
│  专 业      │   │     │ 业学费  │ 学费  │ 分学费   │ 学费  │      │
│           │制  │求总学分 │      │     │       │     │ (元)   │
│           │   │     │ (元)   │ (元)  │ (元)    │ (元)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     │       │     │      │
│(汽车工程)      │ 4  │  184  │  6100  │ 24400  │  150    │ 27600  │ 520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     │       │     │      │
│(机电一体化)     │4   │  178.5│ 6306.25 │ 25225  │  150    │ 26775  │ 520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  177.5│  6343.75│  25375 │  150    │ 26625  │ 520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 │ 4  │  177.5│ 6343.75 │ 25375  │  150    │ 26625  │ 52000   │
│筑电气与智能化)    │   │     │      │     │       │     │      │
├───────────┼───┼─────┼──────┼─────┼───────┼─────┼──────┤
│电子信息工程     │4   │  170.5│ 6606.25 │ 26425  │  150    │ 25575  │ 520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178.5│ 6306.25 │ 25225  │  150    │ 26775  │ 520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 │   │     │      │     │       │     │      │
│安全)         │ 4  │  178.5│ 6306.25 │ 25225  │  150    │ 26775  │ 520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 │ 4  │  186  │  6025  │24100   │  150    │ 27900  │ 52000   │
│工程)         │   │     │      │     │       │     │      │
├───────────┼───┼─────┼──────┼─────┼───────┼─────┼──────┤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 4  │  170.5│ 6606.25 │ 26425  │  150    │ 25575  │ 52000   │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4  │  171.5│ 6568.75 │ 26275  │  150    │ 25725  │ 52000   │
├───────────┼───┼─────┼──────┼─────┼───────┼─────┼──────┤
│环境工程       │ 4  │  180.5│ 6231.25 │ 24925  │  150    │ 27075  │ 52000   │
├───────────┼───┼─────┼──────┼─────┼───────┼─────┼──────┤
│制药工程       │ 4  │  176.5│ 6381.25 │ 25525  │  150    │ 26475  │ 52000   │
├───────────┼───┼─────┼──────┼─────┼───────┼─────┼──────┤
│护理学        │ 4  │  192.5│ 5781.25 │ 23125  │  150    │ 28875  │ 52000   │
├───────────┼───┼─────┼──────┼─────┼───────┼─────┼──────┤
│工商管理       │ 4  │  166.5│ 6756.25 │ 27025  │  150    │ 24975  │ 52000   │
├───────────┼───┼─────┼──────┼─────┼───────┼─────┼──────┤
│会计学        │ 4  │  174.5│ 6456.25 │ 25825  │  150    │  26175 │  52000  │
├───────────┼───┼─────┼──────┼─────┼───────┼─────┼──────┤
│旅游管理       │ 4  │  174.5│ 6456.25 │ 25825  │  150    │  26175 │  52000  │
├───────────┼───┼─────┼──────┼─────┼───────┼─────┼──────┤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4  │  174.5│ 6456.25 │ 25825  │  150    │  26175 │  52000  │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172.5│ 6531.25 │ 26125  │  150    │ 25875  │ 52000   │
├───────────┼───┼─────┼──────┼─────┼───────┼─────┼──────┤
│日语         │4   │  166.5│ 6756.25 │ 27025  │  150    │ 24975  │ 52000   │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4  │  168  │  6700  │ 26800  │  150    │ 25200  │ 52000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  171.5│ 6568.75 │ 26275  │  150    │ 25725  │ 52000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  │  175  │ 6437.5  │ 25750  │  150    │ 26250  │ 52000   │
├───────────┼───┼─────┼──────┼─────┼───────┼─────┼──────┤
│通信工程       │ 4  │  169.5│ 6643.75 │ 26575  │  150    │ 25425  │ 52000   │
├───────────┼───┼─────┼──────┼─────┼───────┼─────┼──────┤
│建筑学        │ 5  │  258.5│  5245  │ 26225  │  150    │ 38775  │ 65000   │
├───────────┼───┼─────┼──────┼─────┼───────┼─────┼──────┤
│水利水电工程     │ 4  │  165.5│ 6793.75 │ 27175  │  150    │ 24825  │ 52000   │
├───────────┼───┼─────┼──────┼─────┼───────┼─────┼──────┤
│园林         │4   │  168.5│ 6681.25 │ 26725  │  150    │ 25275  │ 52000   │
├───────────┼───┼─────┼──────┼─────┼───────┼─────┼──────┤
│市场营销       │ 4  │  163  │ 6887.5  │ 27550  │  150    │ 24450  │ 52000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  │  174  │  6475  │ 25900  │  150    │ 26100  │ 52000   │
├───────────┼───┼─────┼──────┼─────┼───────┼─────┼──────┤
│动物医学(专转本)   │ 2  │  76  │  7300  │ 14600  │  150    │ 11400  │ 260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167.5│ 6718.75 │ 26875  │  150    │  25125 │  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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