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
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独立学院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是以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学生以取得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总学分作为其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三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根据我院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及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学分制收费标准为:
1.学分学费,四年制本科基准学分按180学分计,在校两年专转本按90学分计,中外合作 2+2项目按120学分计,每学分收费标准均为160元。
2.专业学费,每学年专业学费为学年学费减去按标准学制四年的基准学分折算学分学费的1/4(专转本学生、中外合作项目学生按在校年数类推),现行标准如下:
┌───────┬────────┬───────┬────────────┐
│ │ 江苏省规定学费│ 专业学费 │ │
│ 类 别 │ │ │ 学分学费 │
│ │ (元/学年) │ (元/学年)│ │
├───────┼────────┼───────┼────────────┤
│ 普通专业 │ 13000 │ 5800 │ │
├───────┼────────┼───────┤ │
│ 艺术类专业 │ 15000 │ 7800 │ 各专业每学分收费160元 │
├───────┼────────┼───────┤ │
│ 中外合作专业│ 22000 │ 12400 │ │
└───────┴────────┴───────┴────────────┘
第五条 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超出基准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选修课程学分超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部分的课程,按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第七条 学生经考试免修课程,按该课程学分学费标准的1/2收取(即按每学分80元收取课程免修学分学费)。
第八条 学生首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相应学分者,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应缴费重修,按该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1/2收取,即按每学分80元收取课程重修费。
第九条 经批准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校首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重修课程学分学费仍按1/2收取(即按每学分80元收取课程重修费)。延长学习年限的延长期内(四年后的部分)需缴纳专业学费。
第十条 学生已结业需换证考试,按课程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即每学分160元。
第十一条 学生提前修满学分毕业的,不再收取与该专业标准学制差额年份的专业学费(可以半年计)。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转学,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专业学费;同时,学生还须按转入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第三章 退费规定
第十三条 学生每学期选定修读课程后,学院给学生2周试修时间,在试修期间学生因各种原因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的(含),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四条 学生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含)批准的,全额退还其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学期的(含)退还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专业学费。学分学费退费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停学或参军的,参照退选课程和退学退费的规定退还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休、停学期满复学,按随读年级和专业标准收取学费。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十六条 学院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新批准招生专业或遇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按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按规定标准预缴学费;在校生于每学年开学注册前缴清学费;凡未经过学院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学院每学年结束前按学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结算学费;学生学费结算公式为:
1.本学年应缴纳学费额=学年专业学费+(标准学分学费*本学年选修学分数);
2.本学年学费结余额=上学年学费余额+本学年已缴学费额-本学年应缴学费额。
学年结算后,学费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缴纳预缴费时一并缴纳,超过部分结转下一学年抵冲预缴学费。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离校(包括结业、肄业)时,学院按学生个人清算所收学费,退还学生结余的学费,收缴学生不足的学费;学生结清学费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二十条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暂不交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秋季新学年起实施,适用于2010年及以后入学的在籍本科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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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时要│单位学分│总学分学│每学年专│ │ │
│系部│ 专业及方向 │ │ │ │ 业学费│总专业学│ 总学费│
│ │ │求总学分│学费(元)│费(元) │ │费(元) │ (元) │
│ │ │ │ │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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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车辆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机电│工业设计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工程│ │ │ │ │ │ │ │
│ ├────────┼────┼────┼────┼────┼────┼────┤
│ 系│汽车服务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机类强化班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信息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工程│ │ │ │ │ │ │ │
│ ├────────┼────┼────┼────┼────┼────┼────┤
│ 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软件方向) │ │ │ │ │ │ │
├──┼────────┼────┼────┼────┼────┼────┼────┤
│ │电类强化班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自动│电气工程 │ │ │ │ │ │ │
│化系│与自动化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自动化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 │毕业时要│单位学分 │总学分学 │每学年专│总专业学 │ 总学费 │
│系部│ 专业及方向 │ │ │ │ 业学费│ │ │
│ │ │求总学分│学费(元) │费(元) │ │费(元) │ (元) │
│ │ │ │ │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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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英语(国际贸易)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语│ │ │ │ │ │ │ │
│ ├──────────┼────┼──────┼─────┼────┼─────┼─────┤
│ 系│英语(商务翻译)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 │ │ │ │ │
│ ├──────────┼────┼──────┼─────┼────┼─────┼─────┤
│ 经│金融学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济│ │ │ │ │ │ │ │
│ ├──────────┼────┼──────┼─────┼────┼─────┼─────┤
│ 系│会计学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会计学(CAM方向)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理│工业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系│ │ │ │ │ │ │ │
│ ├──────────┼────┼──────┼─────┼────┼─────┼─────┤
│ │工商管理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工商管理(物流方向)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市场营销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民用│交通运输(民航机电 │ │ │ │ │ │ │
│航空│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 系│交通运输(民航电子 │ │ │ │ │ │ │
│ │电气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数理│信息与计算科学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力学│ │ │ │ │ │ │ │
│ ├──────────┼────┼──────┼─────┼────┼─────┼─────┤
│ 系│土木工程 │ 180 │ 160 │ 28800 │ 5800 │ 23200 │ 52000 │
├──┼──────────┼────┼──────┼─────┼────┼─────┼─────┤
│ │艺术设计 │ 180 │ 160 │ 28800 │ 7800 │ 31200 │ 60000 │
│ ├──────────┼────┼──────┼─────┼────┼─────┼─────┤
│ 艺│播音与主持艺术 │ 180 │ 160 │ 28800 │ 7800│ 31200 │ 60000 │
│ 术│ │ │ │ │ │ │ │
│ ├──────────┼────┼──────┼─────┼────┼─────┼─────┤
│ 系│播音与主持艺术(航 │ │ │ │ │ │ │
│ │空服务) │ 180 │ 160 │ 28800 │ 7800 │ 31200 │ 60000 │
├──┼──────────┼────┼──────┼─────┼────┼─────┼─────┤
│国际│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 │ │ │ │ │ │
│合作│动化(中澳) │ 120 │ 160 │ 19200 │ 12400 │ 24800 │ 44000 │
│ ├──────────┼────┼──────┼─────┼────┼─────┼─────┤
│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 │ │ │
│ 部│(中澳) │ 120 │ 160 │ 19200 │ 12400 │ 24800 │ 44000 │
│ ├──────────┼────┼──────┼─────┼────┼─────┼─────┤
│ │工商管理(中英) │ 120 │ 160 │ 19200 │ 12400 │ 24800 │ 44000 │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90 │ 160 │ 14400 │ 5800 │ 11600 │ 26000 │
│ ├──────────┼────┼──────┼─────┼────┼─────┼─────┤
│ │自动化* │ 90 │ 160 │ 14400 │ 5800│ 11600 │ 26000 │
│ ├──────────┼────┼──────┼─────┼────┼─────┼─────┤
│ │信息工程* │ 90 │ 160 │ 14400 │ 5800│ 11600 │ 26000 │
│ ├──────────┼────┼──────┼─────┼────┼─────┼─────┤
│专转│英语* │ 90 │ 160 │ 14400 │ 5800│ 11600 │ 26000 │
│本各│ │ │ │ │ │ │ │
│ ├──────────┼────┼──────┼─────┼────┼─────┼─────┤
│专业│工业工程 │ 90 │ 160 │ 14400 │ 5800 │ 11600 │ 26000 │
│ ├──────────┼────┼──────┼─────┼────┼─────┼─────┤
│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 │ 90 │ 160 │ 14400 │ 5800 │ 11600 │ 26000 │
│ ├──────────┼────┼──────┼─────┼────┼─────┼─────┤
│ │市场营销* │ 90 │ 160 │ 14400 │ 5800│ 11600 │ 26000 │
│ ├──────────┼────┼──────┼─────┼────┼─────┼─────┤
│ │会计学* │ 90 │ 160 │ 14400 │ 5800 │ 11600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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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根据《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