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13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工业信息化委、省统计局制定的《云南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
(省工业信息化委、省统计局)
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国发[2010]12号)及全国和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制定本预警调控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坚持又好又快原则,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调控目标
确保全省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 3.67%,“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 17%以上。
三、预警监测指标
预警监测指标主要包括能耗指标、经济发展指标、能效指标等3类指标。
(一)能耗指标。主要包括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及增速(等价热值、月度)、全省全社会电力消费量及增速(月度)等指标。主要用于监测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能源消费的数量、结构、用向等具体情况。通过这些指标的逐月监测可预测出全省每月的能源消费增速。
(二)经济指标。主要包括GDP增长率 (月度预测、季度监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月度预测、季度监测)、规模以上工业增长情况(月度)、高耗能行业及烟草行业增长情况(月度)等。主要用于监测全省各产业、行业经济发展情况,并根据不同产业和行业的能源消耗强度及其在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变化,来分析经济增长和能源消费增长的相互影响,判断节能指标的走向。
(三)能效指标。主要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价热值、月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月度预测、季度监测)、单位 GDP电耗下降率(月度预测、季度监测)。通过这些指标监测分析,逐月预测主要节能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指标间的数据匹配性,为实施节能调控提供依据。
四、预警级别
把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作为预警调控的核心指标,根据监测(预测)全省和各州 (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的大小来确定全省和各州(市)的预警状态,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预警状态分为3个级别。
I级预警(黄色预警):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达到目标值的60%及以上,但低于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