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11月5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在转变执行理念、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执行积案问题还比较突出,执行难度依然较大;创新执行办法不够,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尚需全面推进;执行力量配备还没有达到最高法院要求的15%的比例,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比例较低等等。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各级政府及其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宣传,把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协助和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协助和支持,对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重大、典型执行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已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级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采取措施,逐步完善,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数据库中,通过与银行的诚信系统相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形成一整套执行威慑网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久执不结的案件。既要加大对逃避、阻碍、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处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要坚持和谐执行原则,防止激化矛盾,同时要注重从审判源头上防止执行积案的发生,通过公正审判为有效执行打下基础,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