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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136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建立科学、统一的农村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准确及时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化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咨询,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25号)要求,2010年我省将组织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认真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深入领会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省是农业大省,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确保农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是实现把我省建成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重要支撑。在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及时掌握农业农村基础信息和统计调查资料,对准确反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客观评价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制定支持“三农”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尽力争取国家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大力支持,促进全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抽样调查是农村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对抽选调查网点实地调查并科学推算获取的农民收入与消费、农村贫困变化情况、农作物产量、农民工就业情况、农产品生产价格等主要数据,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指导“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面对新时期“三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多、变化快、关联广、影响深等复杂情况,开展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提高抽样调查样本代表性,建立科学统一的农村抽样调查工作新平台,确保农村抽样调查数据真实可用,是提高“三农”信息咨询服务质量,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服务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切实加大对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的协调支持力度
  此次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在全省各地同时展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确定最终农村抽样调查网点的任务重。各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明确一位负责人联系此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组织实施、业务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统计部门要协同配合,把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作为改进和提高农村统计调查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加强对农村抽样调查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强化农村统计调查业务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调查能力,确保取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财政部门要对样本轮换及实施调查所需工作经费和调查对象补贴给予必要支持。各乡镇(街道)要把协助调查和开户、访户作为重要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调查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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