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教育工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教育工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教工〔2010〕20号)


各市教育工会,各高校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教育工会的调查研究工作水平,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全省教育工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选以市教育工会和高校工会为参评单位。各市教育工会报送的参评文章不超过5篇(其中至少1篇必须是调研报告,至少1篇由市教育工会撰写),各高校工会报送的参评文章不超过3篇(其中至少1篇必须是调研报告)。参评文章撰写人员范围不限,但每人只限一篇。各市教育工会和高校工会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在初选的基础上将观点正确、说理严谨、质量较高的文章统一报送省教育工会。

  二、参评文章完成时间应在2009年11月以后。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和教育教学等专业性论文不予评选。

  三、报送的参评文章首页左上角必须标明“调研报告”或“论文”。每篇打印一式15份,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省教育工会,过期不予评选。

  四、在报送参评书面稿件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教育工会电子邮箱jygh@sdpec.edu.cn。

  五、报送的参评文章每篇控制在6000字以内,一律采用word格式、A4型版面排版,按标题、单位名称和作者、正文顺序行文。标题使用2号宋体字,单位名称和作者使用3号楷体字,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

  六、文章结尾须注明:执笔人、工作单位、形成时间、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此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届时,省教育工会将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证书,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市教育工会和高校工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同时,精选部分获奖文章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