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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攻坚计划的意见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农民工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由郑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市建设市场执法监察机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的郑州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联合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郭庆宽  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姜 海  市建委副主任

  潘开名  市建委副主任

  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闫建民  市建委总经济师

  成 员:李勇军  人事科教处处长

  宋学理  质监站书记

  李世杰  安监站站长

  李春献  监察支队支队长

  杨照安  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教处,人事科教处处长李勇军兼办公室主任,杨照安、付青原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单位抽调两名正式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工的培训、持证上岗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培训经费

  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按照多承揽工程多培训农民工的原则,各施工企业要在商定银行建立职工培训经费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五、培训实施
  郑州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市、市辖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郑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标准,负责组织农民工参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由郑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组织生源,组织培训。

  农民工培训工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展。要做好建设市场劳动力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工种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为目标,坚持培训与上岗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负有组织建设项目生产操作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的责任,要建立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协调,安排劳务作业人员分期参加培训。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农民工培训报名工作,依托在建工地业余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每个在建项目,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农民工业余学校要达到 有教室、课桌、凳子、黑板和多媒体教学设施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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