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人事处关于对2010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农业厅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11月6日在济南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申报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马强等3位同志通过农艺师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24日,共15天。请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异议期结束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农业厅人事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政编码:250013
附件:山东省农业厅中级评审委员会2010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山东省农业厅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山东省农业厅中级评审委员会2010年度
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