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1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地方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豫统文〔2010〕104号)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河南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豫调字〔2010〕7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大样本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大样本调查是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基础。通过调查,首先可以为未来三年常规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其次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十二五”规划的制订提供基础资料;也可以监测城乡统筹发展现状,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同时利用大样本调查的分层信息,可改进样本轮换方法,提高常规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所有行政区和县(市)进行大样本调查工作,调查对象为城镇居民家庭。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此次大样本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共同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具体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宣传、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四、调查内容和规模
按照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调查方案,调查样本量为常规样本量的10倍以上。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和预估回答率,全市大样本调查总规模为5520户,其中:国家调查样本1100户。各县(市)区大样本调查规模如下:解放区660户(国家样本480户),山阳区660户(国家样本420户),马村区450户(国家样本90户),中站区450户(国家样本120户),六县(市)各550户。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住户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住户、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职业、行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