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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公布举报电话。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391-8866012),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也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后,由各级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6日至9月10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建立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联络人员,并于9月1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摸底自查阶段:2010年9月11日至9月19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本次整治工作重点,迅速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10月17日。全市统一行动,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整治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市联席会议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根据集中整治结果情况,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严格复查。
  (五)总结阶段:201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同意后,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必须经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特殊商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对于保障工农业生产、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整治到位。
  (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这次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不仅是一次专项集中行动,更是一项严肃的执法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县(市)区都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推进整治行动迅速、扎实、有效进行。特别是要彻底消除无证照经营成品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作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对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成品油严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公开曝光,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跟踪报道,接收社会各界的涌跃监督,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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