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建昌县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64号)
建昌县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建昌县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一日
2012-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建昌县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2年6月-2014年6月前,建昌县应完成八家子镇平山村、沙河哨村、高屯村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任务,征地和移民分二期,共需征地890亩,移民3个村551户1818人。
建昌县政府需完成的主要是库区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做好库区移民稳定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
1、建昌县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阶段的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完成征占地工作,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2、建昌县政府负责组织核准淹没区、影响区的实物量及补偿费用,并进行公示,与移民户签订移民安置及补偿协议,发放补偿费。
3、建昌县政府负责组织有关乡镇、村开展宅基地平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移民调配宅基地和生产用地,为移民搬迁安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任务
1、第一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3年6月前结束,完成八家子镇平山村(1、2、3、4组)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565亩,安置移民277户867人。
2、第二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4年6月前结束,完成八家子镇沙河哨村(2、3、4、5、6组)、高屯村(5组)和平山村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325亩,安置移民274户951人。
四、保障措施
1、建昌县政府和有关乡镇要成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辖区的移民安置工作,特别要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制订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逐步完善,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昌县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交通、人社、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在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土地整理、扶贫等方面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移民发展生产。同时,组织公安、司法、信访、移民等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