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中开展2010年建筑业职业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
(郑建文〔2010〕54号)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建筑工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苦练专业技能,倡导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中开展职业技能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技能比武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海岩 市建委编制人事处处长
赵轶西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杨照安 市建委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付青原 市建委编制人事处副处长
张顺海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张安涛 市建委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建民 市建委企业办装饰装修管理科科长
史政文 市建委企业办教育培训管理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张安涛兼办公室主任(电话:67188779)。
二、比武工种
本次职业技能比武企业工种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钢筋工、抹灰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精细木工、镶贴工)。
三、比武规则
此次比武考核按《土木建筑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相应工种高级工应知、应会范围命题。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比武按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双百分制进行考核。比赛名次排列以综合成绩为准,其中理论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70%。
四、参赛范围及名额分配
凡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热爱本职工作、立志岗位成才的在岗职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均可参加职业技能比武活动。
名额分配:我市特级企业至少推荐4人参加(每个工种至少2人),一级房建企业和一级装饰企业至少推荐2人参加(每个工种至少1人),其他企业报名不限。
五、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