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落户县城和中心镇的政策,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引进人才户口迁移、亲属到城镇投靠落户、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等的限制条件,制定出台我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州公安局牵头)。
(四)加快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三农”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机制(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大力推动各类金融组织业务和机构向农村延伸,有序扩大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范围,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凉山银监分局负责)。按照股份制方向,坚持稳定县域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探索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州金融办、凉山银监分局负责)。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拓展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金融服务,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凉山银监分局负责)。稳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开展好特色农业和农房等保险补贴工作(州财政局负责)。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探索建立保单抵押贷款等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融资机制(人民银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凉山银监分局负责)。全面推行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推动我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康稳步发展(州财政局负责)。
(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木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政策制度(州林业局负责)。
(六)加快培育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服务体系。州县两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建设(州农业局负责)。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试点,扩大“农超对接”试点范围,推进州县示范社建设(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凉山银监分局负责)。创新完善各级农场资产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农场一体化管理体制和现代化经营机制。明确和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实行由县级主管级部门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的“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制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州农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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