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千和环保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工程使用岸线意见的复函
(浙发改函〔2010〕298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征求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千和环保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工程使用岸线意见的函》(浙交函〔2010〕19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复函如下:
宁波-舟山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近年来进出港船舶快速增长,港区海域船舶交通事故和漏油、溢油等海洋污染事故时有发生,船舶油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大量增加,预测宁波港域回收的船舶油污水和船舶固体废弃物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该项目的建设,为快速处理港口海上溢油事故、回收船舶油污水以及接收固体废弃物提供专业码头设施,有利于减少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对资源综合利用和地方环保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吨级和5000吨级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泊位各1个,后方陆域配套建设总罐容4.2万立方米仓储罐区及其他辅助设施,年设计吞吐量55万吨,设计通过能力73万吨,投资估算15010万元。项目业主为宁波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