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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安市220千伏方圆变110千伏送出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安市220千伏方圆变110千伏送出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769号)


临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临安220千伏方圆变110千伏送出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临发改〔201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临安市的经济发展需求,保证电网的正常供电,同意建设220千伏方圆变110千伏送出配套工程。项目法人为临安市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临安市於潜镇、龙岗镇及昌化镇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期110kV主接线为单母线分段接线,配套工程出线4回,分别为华光谭二级、於潜、龙岗I、龙岗II。线路总长度为31.1公里。龙岗变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并完善主接线为内桥接线。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220千伏方圆变110千伏送出配套工程的静态总投资估算约为3114万元,动态投资为3185万元,其中资本金637万元,占动态投资约20%,由临安市供电局出资,其余资金2548万元由银行贷款。临安市供电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五、工程设备采购及建筑施工均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项目财务核算依据。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杭州220千伏方圆、后浦等输变电及其110千伏送出工程可研报告初审意见》(浙电发展〔2009〕603号)、《(杭州市)220kV临安市方圆变电所及其配套220、110kV高压廊道工程选址意见书》(浙规选字第〔2009〕 239号)、《关于杭州220kV方圆输变电工程及其110kV配套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09〕178号)、《220kV方圆变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杭环辐评批〔2010〕0034号)、《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意向书》(浙农银贷意字〔2009〕第0005号)。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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