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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交通〔2010〕774号)


温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准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温发改交能〔2010〕22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意见》(浙交函〔2010〕20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温州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液体化工产品运输不断增长的需要,解决液体化工品码头能力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水运经济社会效益,根据《温州港总体规划》,原则同意建设状元岙港区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
  二、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状元岙岛北部,规划状元岙C港区西侧。项目总用地约32公顷(含海域和开山用地)。
  三、本工程新建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一座(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化工品船舶设计,可满足2艘5000吨级化工品船同时靠泊),泊位长度340m,设计年吞吐能力249.2万吨(卸货量208.8吨,装货量40.4万吨)。后方库区建设20.4万立方库容的罐区及消防环保、水电通讯、道路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四、本工程总投资为5940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4.72%,由项目法人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节能标准,落实节能措施;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安装工程、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交通运输部《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09〕224号)、省建设厅《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意见》(浙规选审字第〔2009〕211号)、省环保厅《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浙环建〔2010〕5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09〕213号)、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函》(浙海渔资〔2009〕49号)和《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用海选址意见的函》(浙海渔管函〔2009〕124号)、省水利厅《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浙水许〔2008〕46号)、浙江海事局《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的批复》(浙海通航〔2008〕29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浙安监管危化项目立批字〔2009〕16号)、交通水运安全评审中心《关于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备案审核的函》(交水安评备案函〔2008〕015号)、工商银行贷款承诺函。请项目法人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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