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酒店客房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
(琼价综合[2010]531号)
海口、三亚、琼海、万宁、保亭等市县物价局:
根据省领导的要求,为做好2011年春节酒店客房价格调控工作,确保2011年春节期间我省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基本稳定,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辖区内酒店经营者将2009年和2010年春节初二的客房价格上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酒店所报价格要真实有效,价格主管部门将以本次备案价格作为调控2011年春节客房价格的基价。此项工作务必于2010年11月25日前完成。
二、备案的酒店范围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备案的客房包含酒店所有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