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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抽查专家评分表

项目名称

环评机构

项目负责人

审核专家

考核内容

满分

评分

1

是否执行了环评技术规范及环评导则的有关要求

10

2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同类污染源的调查是否清楚,项目选址与当地有关规划的关系是否明确

10

3

工程建设内容表述是否清楚,工程分析是否透彻,污染源调查、分析是否核准,老污染源问题是否查明

15

4

环境现状评价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主要环境问题是否阐明,预测参数、结果是否正确、可信,公众参与是否客观

10

5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恢复的有关对策、措施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0

6

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是否清楚,总量平衡措施是否明确,环境管理要求是否具体、明了

10

7

环评总结论是否明确、可信,是否对审批原则

逐一作了明确的回答

10

8

报告是否体现了该项目的特色(含环评难易程度)

10

9

图表、附件是否规范、清晰,文字是否严谨、简练

5

1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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