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省农村公路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基础〔2010〕903号)
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扩权县(市)发改局:
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广大农民出行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村公路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553号),现将我省农村公路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共安排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311个,涉及308个村,建设总里程600公里,总投资1523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9239万元。
二、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改造农村公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本计划,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各市(县)要全力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中央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中央投资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取工程咨询、审查、管理等费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拖欠款,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