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云政发[2010]11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同意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附件:昆明阳宗海省级风景名胜区简介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