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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2010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2010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报检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77号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要求考生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现场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特指毕业证书。
  二、符合第77号公告要求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凭有效香港、澳门身份证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所在学校的有效证明。已取得"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的人员可参加此次考试。
  三、根据考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考试工具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二》(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版)入场,但必须使用正版考试工具书。考生在考场须接受工具书防伪标识的检查,使用盗版考试工具书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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