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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15年,在全省选拔培养1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药领军人才和200名重点专科专病技术骨干;为基层卫生机构免费定向培养300名本科、专科中医药人才;完成对1000名社区中医药全科医师培训,培养15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完成对10000名乡村医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实现我省“十、百、千、万”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

  六、大力扶持民族医药发展

  (十七)加快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多渠道培养一批以傣医药、藏医药、彝医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高层次人才、实用型专科人才和急需的民族医药人才。

  (十八)加强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民族医药专科门诊,以建设民族医专科专病项目、建立民族医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为重点,提高民族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当地群众对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

  (十九)支持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和使用。加强对疗效独特的中药民族药配方的收集、整理和筛选工作,尽快开发成中药新药、变“名方”为“名药”。加大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制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中药制剂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可控性,提高中药制剂的质量。制定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管理办法,为患者提供更多的疗效独特、质优价廉的中药制剂。到2011年,完善对13所州(市)级中医院制剂能力建设,提高制剂质量。

  (二十)实施云南民族药标准制定工程。积极开展中药民族药材资源普查,研究制定标准。重点开展彝族、傣族等民族药资源的普查并建立数据库。以提高中药民族药质量为目标,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制定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及习用药材,使云南省药材标准技术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同类品种技术标准,饮片炮制规范达到国家标准同类品种技术水平,为云南新药研发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十一)支持民族药新产品研发。加强民族医药文献挖掘整理,加快临床实践的推广和应用;发挥中药、民族药的优势和特色,研发防治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新药,开发中药材为原料的保健产品、日化产品;加强对中成药剂型改革和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提升中药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的知名中药品牌。

  (二十二)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建立一批药用野生动植物繁育、保护基地,加强滇产中药材原产地及其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和GAP基地建设,培育滇产药材知名品牌和优质药材品牌,为我省中药材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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