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十)推进中医药继承工作。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对我省历代医家医案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等进行系统整理、研究,挖掘、整理、研究、利用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到2015年,建成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工作室7个,搭建中医药传承研究的工作平台。
(十一)加强中医药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中医药院校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和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中医药研究机构;建立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和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并设立相应的科技专项经费。到2015年,建成1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10个省级中医药实验室。
(十二)加快中医药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与临床相结合,开展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中医诊治理论、中医病证诊治标准和疗效评价标准等研究,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老年性疾病、康复、养生保健等应用研究。到2015年,完成对艾滋病等5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力争在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成果上取得突破。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抓好中医药院校教育。支持中医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重点培养中医药临床人才。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加大中医、中药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四)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师承教育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挂钩制度,定期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鼓励各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员带徒传承,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建立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模式,多形式、多层次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十五)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鼓励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和招聘执业医师制度,建立农村、社区中医药人员培训基地,开展面向基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培训。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育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十六)加快中药专门人才的培养。尽快培养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了解国际市场、精通多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状况的“复合型”中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