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组通[2010]51号)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乐东黎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要求,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乐东黎族自治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完善县委选人用人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依法选拔、科学选拔、公开选拔,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把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为乐东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竞争性选拔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群众公认原则;4、注重实绩原则;5、依法办事原则;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范围和职位
(一)面向全省选拔范围的职位(4名):
1、县人民医院院长
2、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中共党员)
3、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定向黎族、苗族)
4、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1名)
(二)面向全县选拔范围的职位(6名):
5、县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中共党员,定向黎族、苗族)
6、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7、县史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8、县档案局副局长(1名)
9、县总工会副主席(1名,定向黎族、苗族)
10、县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