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郑建文〔2010〕10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受委托执法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建〔2010〕12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现决定成立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凯
副组长:闫建民 林少蓉 高必成
成 员:赵轶西 张 凯 王书喜 远 烁 郭丽娴
宋学理 李世杰 李春献 杨照安 沈苏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法规监察处。法规监察处处长张凯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集中约2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四、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