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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0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六)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七)应当予以年检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程序

  (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各专利代理机构需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专利代理机构于年检期间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bjipo.gov.cn/),点击首都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点击业务办理,在年检业务中填报《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2010年度检查报告书》。

  2、为帮助专利代理机构熟悉和掌握网上年检业务,我局定于8月30日下午14:30在我局报告厅进行网上年检填报的操作培训,各专利代理机构可指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并请于8月27日前将参加培训回执发至我局专利管理处邮箱:guanlichu1@126.com。

  (三)网上材料审核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在年检系统中打印相关表格,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进行年检,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0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2、《2010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

  3、《2010年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

  4、《2010年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年度内受惩戒情况表》;(上述表格可在年检系统中打印)

  5、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6、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四)截止到10月31日,网上填报材料审查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可根据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改正后可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网上年检材料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网上提交。

  四、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开。

  对于年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停止办理其新的专利代理业务。

  对在年检过程中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局将按照《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给予惩戒。

  五、其他

  年检期间(201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暂停受理新机构设立申请,已于2010年8月31日前向我局递交了相应申请材料的不受此限。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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