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供货商、联营商专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供货商(联营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供货商、联营商(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