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分局、商务委、版权局、市有关行业协会、各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首都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本市商品零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版权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当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工作,引导有关单位使用示范文本进行签约。
二、示范文本在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试行。各单位要注意收集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版权局反馈。
三、示范文本自2010年8月1日起正式试行。有关单位使用文本,可到市知识产权局领取,也可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工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版权局”、“首都之窗”、“千龙”网站下载。
附件:1.《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2.《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承租商专用)
4.《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供货商、联营商专用)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
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承租商专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承租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