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鄂州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鄂州政发〔2010〕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以来,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建言献策,涌现出一批优秀科研成果。为表彰先进,按照《鄂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中国共产党鄂州历史(第一卷)》等3项成果一等奖;《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证与评估研究》等7项成果二等奖;《鄂州西山志》等20项成果三等奖(名单附后),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希望获奖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推出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争取多出成果,不断提升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为繁荣我市社会科学事业,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