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连政发〔201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国劳动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和长期防治疾病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我市中医药改革步伐,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遵循中医药固有发展规律,继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通过体制、机制、科技和知识创新,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坚持发挥特色优势,着力运用中医药方法防病治病,发挥中医药在治疗慢性病、疑难病、传染病和养生保健、亚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治未病”保健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拓展中医药在急救医学中的作用和范围;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科研创新能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中医药学术、科研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提高,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中医药临床基地、中医药教育基地和中医药科研基地,中医药整体实力进入全省中上游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