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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10、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逐步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规范干部推荐、考察、酝酿工作,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在宗教、宗族势力影响较大的地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要采取特殊办法。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办法,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办法,整体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坚决处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人事工作纪律问题。

  11、健全干部管理机制。改进干部管理办法,对关键岗位的干部实行重点管理,做到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坚持奖惩分明的干部激励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干部出工不出力、无所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腹心地区与边远地区、海拔高的地区与海拔相对较低的地区干部交流力度,加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到内地培训学习、挂职锻炼力度。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倾斜政策。继续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

  12、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反分裂斗争形势复杂的地方砥砺品质、锻炼作风、提高本领。

  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突出党政主要干部这个重点,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大力培养选拔使用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高度重视培养长期在藏工作和在藏成长的汉族干部,培养一批领导骨干。充分发挥援藏干部的重要作用,鼓励表现优秀的援藏干部延长援藏期限或调入西藏工作。
  13、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促进长治久安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引导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的强大合力。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民族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主要领导岗位上来,突出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对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和乡镇党委书记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反分裂斗争重点地区和重要部门的领导力量,配强政法、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的领导班子。县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建立务虚研究制度,分析研究宏观发展形势和客观发展规律,对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思考和研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年度考核办法和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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