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09年10月13日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作出了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是指导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使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1、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全面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向广度进军、向深度发展。切实抓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善于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力量编写宣讲科学发展观的通俗教材,通过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并把科学发展观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宣传、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学习科学发展观抓紧抓实抓好。
2、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要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加强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西藏精神”,筑牢党员、干部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思想防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加强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