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实施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知名人才,跟踪培养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使其成为人文社科方面的后备军。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文化厅、文联、社科院,各市县区)
(9)实施“基层之光”人才培养工程。每年从各市、县(区)选派一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区直高校、重点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研修,其中少数民族研修人员应占有一定比例,为地方和基层培养一大批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热爱基层的青年骨干人才。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科技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局、农科院,各市县区)
(10)实施“阿语人才”培养工程。立足开发区内资源,依托中阿经贸论坛等国际国内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大力培养阿语人才,办好阿语翻译和志愿者培训班,鼓励和支持阿语人才进修研修和学历提升,努力打造“阿语人才”品牌。 (牵头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商务厅、民委,各市县区)
80.“专家服务团”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专家服务团”计划的意见》。自治区每年选派300名左右的高级专家,组建重点行业和市、县(区)专家服务团,到基层进行技术咨询、科技攻关、项目论证、人才培养。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区)
81.“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在鼓励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创业和服务的同时,创新科技特派员队伍的培训机制和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到2020年,全区科技特派员队伍每年稳定在3000名左右,并在科技特派员队伍中至少培养50名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牵头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参加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扶贫办,各市县区)
82.未来人才储备计划。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主体,积极创造条件,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后备人才,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青年后备人才,到国内外重点大学深造、到基层挂职,进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长并发挥作用。研究制定未来人才储备管理办法,确保后备人才队伍既有一定规模和数量,又具备相应的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国资委,各市县区)
(五)加强组织实施
83.加强对自治区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建立自治区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区)
84.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本地、本部门、本行业以及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和任务分工安排,完善人才规划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
85.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国家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市县区)
86.加强对人才工作宣传的统筹协调,组织各类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注意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增强人才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
87.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建立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进程。(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农牧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各市县区)
88.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培训措施,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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