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0〕6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推动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评估方案(见附件1、2),认真组织安排好本辖区的考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考评工作指标,落实考评工作责任制,为考评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以市、县(市、区)自查为主,省、市分级抽查复核,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资料,规范完整地填写调查表,并撰写评估报告,确保在2010年12月底之前高质量完成考评工作。
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参加评估人员的逐级培训,做好汇总数据库的发放、收集及审核等工作,加强质控管理,为全省规划中期考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1.河北省《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
2.卫生部
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略)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河北省《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
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卫疾控发〔2006〕107号)(以下简称《规划》)情况,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