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0〕1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军
副组长:刘明理 李晓宏
成 员:何正良 邱兵东 伍仁华
黄赣湘 戴渐红 赵志强
邹 志 周练军 潘 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邱兵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