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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0〕1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切实做好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迎龙
副主任:曾慧明 周文辉
委 员:李荣华 彭新国 谭景长
肖顺良 孙平波 吴金生
廖命忠 刘永革 杨建伟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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