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举措:研究制定《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以培养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培养工作。举办高级研修班,组织区外专家进藏开展讲学、技术咨询服务。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修订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主的用人导向。制定专家培养选拔管理办法,强化激励,科学管理。完善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积极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注重发挥离退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
主要举措:创新培养模式,构建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培养和鉴定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现有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搭建面向全社会提高高技能人才实训和鉴定等服务的公共平台。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和培养效果等方面的示范性,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和学生生活补助制度,逐步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特点,有重点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和基础开发项目。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教育中逐步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5、农牧区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提高科技素质、实用技能和生产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实用人才和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的服务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农牧区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到2020年,农牧区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1万人,每个村有1-2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主要举措: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农牧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和培训中心,大规模开展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大力培养致富带头人、农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实施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计划,鼓励和引导城镇人才到农牧区创业,支持农牧区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大力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快培养农牧区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农牧民经纪人和营销队伍。实施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牧民创业培训工程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一村一名拔尖实用人才培养活动和机关干部对口扶持工作。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人员支援农牧区卫生、城镇教师支援农牧区教育、科技人才下乡支农等工作。每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一批“三支一扶”人员,增强对农牧区的智力支持。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技能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万人。
主要举措: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分层次开展社会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确立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生活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合理设置人才岗位。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公益性民间组织,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发现和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典型事迹,营造社会工作良好氛围。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工作人才协助政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发展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向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创建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财政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