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和技术信息咨询、项目申请、技术产权交易、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等中介机构,支持对民营企业开展咨询、技术、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
4.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放贷效率,开展经营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动产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企业主个人财产担保、联保贷款、应收账款和仓单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出资,推动企业低成本改制、改组、合作。三是完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培育更多的具备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四是试点推行中小民营企业集合票据,破解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资信评级低、融资成本高等因素难以进行发债融资的难题。五是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办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六是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建立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为引导、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覆盖全市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担保机构发展。七是市非公办拟与金融办、银监局、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担保公司合作,用一至两年的时间搭建银、证、保、企对接交流的平台,探索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八是配合省非公办编制《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及融资产品宣传手册》,搞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产业指导。
1.完善产业政策。省非公办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产业振兴政策、科技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以及我省“7+3”产业发展规划、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制订《四川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和《四川省十二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纲要》。各地要配合做好政策研究。
2.鼓励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生产能力过剩的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和民生性服务业的发展,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落后企业利用存量资产和资源通过重组、联合等方式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产业优化整合和创新;鼓励中小民营企业依托大型企业生产配套产品,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助关系,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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