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工作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307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打好节能攻坚战的关键之年。由于我市设市时间晚,工业基础薄弱,节能降耗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节能降耗工作部署,加强节能宣传,强化节能举措,全力打好“降能耗、保增长、促发展”百日攻坚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能宣传主要内容
(一)宣传节约能源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及我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社会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原则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完成今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宣传国家和区市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围绕节能降耗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我市落实国家节能降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宣传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企业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创造的经验典型。
(四)宣传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落实公共机构节能责任制的做法和经验。
(五)曝光严重浪费和不配合节能工作的单位、企业及监管责任部门。
二、节能宣传主要方式
(一)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在各自的厂门口、办公楼门口或在马路两旁悬挂节能宣传横幅。(悬挂横幅内容见附件1)
(二)节能宣传教育。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用能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广泛宣传节能知识,引导职工从自身做起。要组织开展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合理化建议等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节能能力。
(三)通过电视、报纸、电子屏幕等媒体,定期刊登、播放节能宣传标语和节能小常识、小窍门。
(四)通过移动通讯定向群发节能宣传标语。
(五)由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及不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