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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重点及亮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重点及亮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305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总结今年前10个月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报送2010年重点及亮点工作完成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1-10月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及亮点工作;

  (二)10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三)今年后3个月在建或计划实施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二、报送单位

  1、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

  2、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旅游和商务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生态建设局、规划管理局、扶贫办、信访局、招商局、香山机场管理局。

  三、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做好完成情况材料撰写报送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文字简练,数据准确,有关数据截止9月30日。后3个月重点工作要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在建或计划建设的项目要明确具体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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