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创建第三批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通知
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了推动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创建第三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州要根据《甘肃省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试行办法》(甘教厅〔2006〕102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把握好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每个环节,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县(市、区)和市(州)的申报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经同级政府同意(签字盖章)后,进行申报。
3、每市(州)限申报1个第三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请各市(州)于10月30日前将本市(州)创建第三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教育厅监察室),同时抄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