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
(十四)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
(十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康复、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已落实国家对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补助的县市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划拨建设用地。加大对贫困地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六)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建设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和残联、老龄办等依据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我州无障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监督检查、处罚和情况通报制度,推进我州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灾区恢复重建的城市道路、建筑物等必须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的要加快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有关部门要对残疾人、老年人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方便和经费支持。盲人和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全州交通运输、铁路、城市公共交通,要力争在3年内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完成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安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残疾人驾驶
机动车管理办法,保障残疾人机动车代步权。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州电视台重要新闻节目应争取加配手语,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十七)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依托社区为精神、智力、重度和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心理服务、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州、县市都要建立示范性的托养服务机构,重点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城乡生活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进入托养机构后享受相同保障水平,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无障碍的信息服务。扶持残疾人辅助技术和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和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