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晋政发[2010]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着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积极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深化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基层社、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整体面貌显著改善,为构建我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拉动农村消费需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民消费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到“十二五”末,全省供销合作社要力争做到“三个全覆盖”,即: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商品配送中心覆盖到县;连锁超市覆盖到乡(镇);新农村便民店覆盖到行政村,基本形成网络健全、功能齐备、服务完善、城乡并举、工贸并重、运转高效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