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0〕108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有关处室:
根据《河南省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豫纠组〔2010〕17号)文件精神,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望各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立即按照省厅创建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
二○一○年七月八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10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豫纠组〔2010〕17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被确定为:2010年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对象。为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健康开展,特制定如下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范围
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级(含县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方法步骤
(一) 制定方案(7月1日-7月13日)
全省各市、县(含县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都要按照省纠风办的实施意见、省厅创建方案和标准,贯彻落实省厅7月2日在信阳市召开的创建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创建方案。方案要结合各自实际,将评议内容和方法,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做到细化、量化,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便民服务设施和监督方式,使创建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各参评站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查找问题(7月14日-7月28日)
各参评站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考核标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参评工作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抓紧进行完善和改进。积极配合纠风办做好调查问卷、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参评站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的工作,诚恳接受意见或批评。
(三)公开评议(7月29日-8月29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主动做好迎接纠风办组织召开的评议大会,参评站负责人要按照五项要求事前做好面对面向评议代表公开述职述廉的准备,在现场要认真解答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整改的问题要拿出整改的期限。现场解答代表提问要谦虚、有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