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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五)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考场周围实施无线电监测。在考试期间,对发现的异常信号及时处理,杜绝考生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
  (六)通信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传播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阻止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扩散。
  (七)电力部门要保证考试期间考场的电力供应。
  在发生失、泄密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山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见附件),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迅速行动.有效应对。
  三、切实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与高考、司法考试、执业医师考试同等严格。因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恪尽职守。保密、公安、卫生、经济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全力协调配合,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山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九月三日

  附件:
山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利益,提高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处置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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