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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十七)发展和完善保险市场,积极探索保险创新。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达州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积极推进保险业务创新。进一步发展“三农”保险,运用政策扶持、保费补贴等手段,支持和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扩大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的试点范围。

  (十八)规范和发展政府性融资平台。做实做强现有的政府性融资平台,积极打造“运作规范、现金流稳定、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抵质押品完备、经济可持续”的优质融资平台。推动融资平台与银行、信托、投行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

  五、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加快直接融资体系建设

  (十九)积极促进我市企业改制上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川府发〔2007〕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意见》(川办函〔2009〕75号)精神,积极完善我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各阶段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即将进入上市申报程序的重点企业,相关部门要实行“直通车”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完成申报所需的土地、环评、能评、项目立项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认定等工作。

  (二十)认真落实《达州市企业债券融资辅导办法》,尽快启动达州市债券培植计划。积极支持已纳入四川省债券培植计划的优势企业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

  (二十一)充分利用政策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的机遇。支持我市中资企业申请境外短期外债;吸引保险公司对我市新兴产业和项目的直接投资;积极探索发行信托产品和银证、银保合作理财产品,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吸收更多的外来资金。

  六、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为扩大信贷投放创造良好条件

  (二十二)继续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大竹县申报2010年“金融生态示范县”为契机,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现场推进会,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全市开展“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

  (二十三)探索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在已取得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经验的县(市、区)探索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试点金融机构要大胆创新,开办金融服务创新“示范窗口”,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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