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多管齐下,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三农”、就业等薄弱领域的信贷投入。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创造充分条件,制定配套办法和激励措施,引导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二是涉农、财政等部门要会同金融机构做好全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确定的扶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办林权质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等业务。三是各县(市、区)就业、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申办,同时为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贷款贴息支付,全面推进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我市2010年目标任务为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00万元)。四是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抓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协调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共同做好“大学生金融春雨行动”,推动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的金融服务平台。五是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会同邮储银行进一步推动“达州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确保完成全年发放青年小额创业贷款600万元的任务。六是教育主管部门、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三、健全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深化改革
(九)积极引进和支持异地金融机构在达州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部门要在经营场地、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引进异地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到达州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加强项目信息对接,积极吸引重庆、成都等异地金融机构加大对达州的信贷资金投入。
(十)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和正面宣传。支持大竹村镇银行筹建工作,确保年内开业。加大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宣传和扶持力度,为达州设立更多的村镇银行及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创造良好条件。
(十一)抓好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加强对达县、大竹、宣汉三个试点县的指导协调,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筹建工作。同时,鼓励其他非试点县(市、区)探索发展小额贷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