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制订并启动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编制“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积极组织争取中央及省上预算内投资、中央及省上财政专项资金,同时加大地方财政对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及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做好高效节能空调和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工作(市发改委负责)。
(十四)加快建立产业型科技创新体制。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加强校地合作,加快推进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和西南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力争10月底完成发展规划评审,强化重点项目支撑(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五、着力创新投融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地方金融体系
(十五)继续深化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稳妥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全面推进支出绩效评价。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将符合条件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体系,推进农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市财政局负责)。
(十六)加快健全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符合条件的县(区)探索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整合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引进、组建金融租赁公司(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负责)。
(十七)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并实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加快组建交通、水务、能源等投融资平台(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六、着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十八)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市劳动和社保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