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雅府发[2010]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加快推进川西综合交通枢纽和瀑电库区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0〕16号)精神,结合我市当前改革发展实际,提出全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一、着力推进灾区可持续发展,建立对口合作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灾区产业发展振兴。全力做好我市纳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4个重灾县的发展振兴规划。认真研判国家、省上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将灾区发展振兴规划与“十二五”规划紧密结合,着力农业、工业、旅游、商贸流通、金融、文化、服务等产业发展振兴,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巩固和提升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振兴,力争在9月10日之前编制完成我市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切实加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市发改委负责)。
(二)建立健全灾区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针对两年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实际和保持增强灾区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认真研判和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措施,积极争取中央、省上延长重大和关键性政策的执行时限。加强与湖北省、海南省、广安市的合作交流,建立对口合作长效机制,促进对口支援向对口合作转变(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二、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农村体制创新力度
(三)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负责)。加强土地流转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备案、变更登记、办证程序,逐步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协调、调解、仲裁、司法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纠纷问题。深化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